森林抚育补助发放通知
森林抚育补助发放通知
森林抚育又称林分抚育,是指从造林起到成熟龄以前的森林培育过程中,为保证幼林成活,促进林木生长,改善林木组成和品质及提高森林生产率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包括除草、松土、间作、施肥、灌溉、排水、去藤、修枝、抚育采伐、栽植下木等工作。下面我们来看一下森林抚育补助的发放通知吧。
森林抚育补助发放通知范文一:
各相关乡镇林业站:
根据《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16年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资金的通知》(莆财农〔2016〕55号)和《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2016年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工作的通知》(仙政办〔2016〕37号)的精神,按照2016年度县林业局组织全面自查验收的中央财政森林抚育验收结果以及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资金到位情况,为及时兑现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资金,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现拨付2016年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资金80.2万元(具体详见“xx县2016年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资金发放一览表”)。请做好发放相关工作,确保资金发放到位。
xx县林业局
2017年2月24日
森林抚育补助发放通知范文二:
大港头林业工作中心站、黄村林业工作中心站、xx林场: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林业厅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省林业发展和资源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5〕246号)、《浙江省林业发展和资源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浙财农〔2015〕35号)、《关于做好2016年彩色健康森林、木材战略储备林项目和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林办造﹝2016﹞14号)和区林业局《2016年彩色健康森林、木材战略储备林项目和中央森林抚育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等精神,现将2016年中央和省级森林抚育补贴资金300万元拨付给你们(详见附件),其中包括15万元(按照总数5%提取)的森林抚育间接费用,用于各业主单位的作业设计、工程监理、检查验收、专家咨询和培训等方面。请各业主单位按照合同协议遵照执行,任务未完成的请抓紧时间完成。
请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林业局《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4〕9号)等有关规定,专款专用,切实加强管理,保证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xx市xx区林业局
xx市xx区财政局
2017年9月18日
森林抚育补助发放通知范文三:
财政局农业补助资金专户、林调院:
根据湘财农指〔2015〕308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16 年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资金共计200万元,其中直接费用190万元下达至财政局农业补助资金专户,间接费用10万元下达至林调院。请相应列入 2016年支出功能科目“2130205 森林培育”,支出经济科目“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请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尽快将资金拨付到位,确保专款专用。
xx市财政局
2016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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