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通知
申报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通知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我们很多时候都不得不用到通知,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如何写一份恰当的通知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申报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通知,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为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培养我市青少年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推进青少年科普工作的深入开展,市科技局今年将继续和市教育局、市科协在全市范围内认定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申报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一定的科普宣传教育示范基础、条件,向社会公众开放,广泛传播科学技术知识、科学方法和科学思想,进行科普宣传教育的各类科技馆、自然博物馆、天文馆(站、台)、气象台(站)、地震台(站)和设有植物园、标本馆、陈列馆等科普场所的机构。
(二)申报条件
1、科普工作具有示范功能,并在市内有一定影响。
2、面向公众从事《科普法》所规定的科普活动,有稳定的科普活动收入。
3、有适合常年向公众开放的一定的科普设施、器材和场所等,累计每年不
能少于200天;对青少年实行优惠或免费开放的时间不少于每年20天(含法定节假日)。
4、有常设内部科普工作机构并配备专职科普工作人员。
5、有明确的科普工作规划和年度科普工作计划。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需填写《市青少年教育基地申报表》一式四份,并附申请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材料、科普工作规划和年度科普计划,及其他符合认定条件的有关材料、资料。经主管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后,报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
(二)市科技局会同市教育局、市科协对申报的单位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由三家单位联合授予该单位“市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牌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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