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灭火和应急预案
消防灭火和应急预案
增强全员的消防安仝意识和自救逃生能力,预防和遏止人员伤亡事故发生。以下是消防灭火和应急预案,欢迎阅读。
消防灭火和应急预案1
一、组织机构人员分工(应明确到人或岗位)
(一) 指挥部
1. 总指挥:由单位值班领导担任,消防安全责任人到场后,移交指挥权。
2. 成员:由单位各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通讯联络及设施保障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3. 职责:掌握现场情况做出决策,向各组下达指令,指挥灭火、人员疏散行动,在公安消防队到达后,移交指挥权,配合公安消防队行动。
(二)灭火行动组
1. 负责人:单位自定
2. 成员:单位自定
3. 职责:第一灭火力量在60秒内采取措施控制火情,第二灭火力量在接到火情后3分钟内到达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展开灭火行动。
(三) 疏散引导组
1. 负责人:单位自定
2. 成员:单位自定,要求对应每个楼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明确疏散引导员,负责组织引导在场人员安全疏散。
3. 职责:接到火警信息后,引导单位内的工作人员和顾客疏散,清查各楼层有无人员滞留。
(四)安全防护救护组
1、负责人:单位自定
2、成员:单位自定
3、 职责:接到火警信息后,疏通室外消防车道,打开地下消火栓井盖,协助疏散,对受伤人员进行初步救护,视情况拨打“120”求救,并协助医务人员送伤员至医院救治;设置安全防护警戒区,避免楼面跌落物品击伤行人,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楼内。
(五)通讯联络及设施保障组:
1、负责人:由主管工程设备部门负责人担任。
2、成员:工程设备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3、职责:切断非消防动力电源,保障照明及消防设施、设备电源,迫降消防电梯,在一层停止并锁定客用、货运电梯,停止空调运行,操控防排烟设施、防火卷帘、消防泵等自动消防设施,如联动控制发生故障,则由工程设备部门值班人员赶到设备处实施手动控制,为防火和疏散提供设备保障。
二 、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一)发现火情
任何单位人员发现火情应立即按下附近手动报警按钮或用电话向消防控制室报告,发生火情部位的巡查人员(或就近工作人员)应立即形成第一灭火力量并在60秒内采取措施控制火情,直至第二灭火力量(灭火行动组)赶到现场展开行动。
(二 )火警确认
消防控制室对任何火警信号必须核实,核实火警以人员语言确认为准。
(三)报警及进入应急状态
确认火警后,按以下程序操作:
1、消防控制室将自动消防设施联动控制置于“自动”状态,迫降消防电梯,配合灭火组及疏散组随时控制、启动起火层应急广播,防排烟系统及相关的自动灭火设施。
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向“119”公安消防指挥中心报警。
3、消防控制室通知配电室切断起火层日常用电路,通知配电室确保照明用电及消防设施、设备用电,确认消防设施、设备电源控制柜状态;关停中央空调电源。
4.通知当班人员就位,各级人员到位,展开灭火疏散行动:
1)、第二灭火力量(灭火行动组)在3分钟内赶到起火部位,利用就近消防设施(灭火器、室内消火栓等)开展初期火灾的扑救,公安消防队(第三灭火力量)到场后协助开展火灾扑救;
2)、应急疏散组通知单位工作人员通过广播、喊话等方式,各疏散引导员在预案规定的岗位上,引导人员利用最近的安全疏散通道疏散至安全地带,并清点人数,向到场消防队报告。
3)、通讯联络及设施保障组保障指挥部与各组之间通讯畅通,消防用电不间断,各消防设施运行正常。
4)、 安全防护救护组实施区域警戒,清理车场通道,打开地下消防井盖迎候消防车;设置安全防护警戒区,避免楼面跌落物品击伤行人,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楼内。
(四)火警解除
火灾扑灭后,彻底清查起火现场及相关部位,确认已完全扑灭,烟气已基本排除,所有被疏散对象都已安全疏散完毕,征询公安消防人员同意后下达火警解除指令。
火警解除后,派出人员负责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进行火灾原因调查。
消防灭火和应急预案2
为了确保本单位干部职工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提高灭火技术水平和应急疏散技能,在紧急情况下,能快速处置初期火灾事故,及时有效地扑灭火灾,迅速疏散人员减少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保障人员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青白江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灭火和应急疏散管理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程福中任组长,纪检组长罗骥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和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二、报警程序和接警处置程序
(一)无论任何部门(人员)发现火灾应立即通知单位保卫人员和“119”公安消防队;
(二)报警时讲清楚以下几个内容:
1.报警人的姓名、地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2.失火的准确地理位置;
3.能够了解失火的情况,如起火时间、燃烧特征、火势大小、有无被困人员、有无重要物品、失火周围有何重要建筑、行车路线、消防车和消防队员如何方便地进入或接近火灾现场等等。
4.耐心回答“119”接警人员的询问;
5.打完电话,应组织人员到各个路口等待消防车的到来,以便引导消防车和消防队员快速进入火灾现场。
(三)保卫人员接到报警后,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组织义务消防队赶赴现场,并及时通知事故发生部位的人员或电工切断着火部位的电源;
2.通知相关人员迅速聚集,按本预案(四)的程序和措施组织疏散和扑救,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
3.值班人员在火灾事故期间,严格控制出入车辆和人员。
三、应急收疏散组织程序和措施
单位保卫人员在发生火灾时,要以人员疏散为主。先疏散被火势围困的员,其次在进行火势周围的物资疏散,同时要注意疏散人员自己的安全。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后,应听从公安消防人员的指挥进行疏散工作。
四、扑救初期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一)保卫人员在接到火警后,应迅速赶往失火地点,听众消防安全负责人的统一指挥实施灭火,防止火势蔓延;
(二)单位保卫人员发现有人员被火势围困,应先救人,后灭火,如发现有易然易爆危险物品受到火势威胁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将易燃危险物品转移到安全地点。
(三)如起火物为化学药品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时,应在确定无爆炸危险的.情况下,用干粉灭火器、沙子等物品进行扑救,用火将周围的可燃物品淋湿,但严禁用水扑救化学药品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火灾;如不能确定有无爆炸危险的,应在安全地点做好准备,等待消防部门的指挥人员的调令和火灾现场总指挥、副总指挥的命令。
(四)在公安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后,应听从公安消防部门指挥人员的指挥,配合灭火工作。
五、通信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一)通信联络
1.发生火灾后,保卫人员或值班人员应第一时间立即通知单位领导及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到达火灾现场;
2.根据总指挥的指令,及时将破拆、停电、供水、车辆调配等灭火指令传达到火灾现场;
3.将火场的进展情况及时反馈,保障火灾现场与外界的信息畅通和寻求相邻单位支援的联络工作。
(二)安全防护
1.发生火灾后,保卫人员应首先控制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
2.派一名人员到路口引导消防车和消防队员快速进入火灾现场;
3.火灾扑灭后,要全面检查现场,消灭遗留火种,并派人保护好火灾现场,等待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协助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
(三)救护
如有人受伤或中毒,应根据伤势情况及时处理,必要时拨打“120”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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